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冯某超越职权干预土地出让案

某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冯某超越职权干预土地出让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冯某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厅厅长时,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其通过要求下属违规降低竞拍条件,使某房地产公司以低于市场价50%的价格取得价值800万元的土地,个人从中获取回扣3万元。2022年群众举报线索引发调查,发现冯某在未经集体决策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某重点开发区土地出让权限下放至下属分局,导致3宗土地违规出让,造成国有土地收益流失共计1200万元。冯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万元,并承认犯罪事实,但原审因证据不足被判无罪。再审过程中调取新证据,确认其滥用职权行为与损失直接关联。该行为破坏土地市场秩序,造成财政收入重大损失。

审理过程

案件由群众举报线索启动初查,经立案调查取得关键证据后移送检察院起诉,法院依法开展再审程序,组织庭审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冯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第九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职权边界,滥用土地管理权将导致国家资产重大流失,依法再审程序体现了司法公正。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