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交通局违法干预工程案
案件事实
2021年9月至2023年6月期间,邓某利用担任某省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便利,通过违规干预某省高速公路扩建项目招投标程序,帮助关联企业获取工程承包权。其以'协调关系'为名,多次收受企业负责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20万元,部分资金通过亲属账户进行洗白。经审计发现,相关工程项目存在严重超预算支出,造成公共财产损失逾500万元。2023年7月,纪委监委在核查某工程项目资金流向时发现邓某异常财产变动线索,随即启动立案调查。邓某在调查初期拒不配合,后在证据面前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交代犯罪事实,但未能挽回项目损失。其行为导致多个工程领域出现'围标串标'乱象,严重破坏当地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审理过程
2023年8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1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采用一审程序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邓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不得以权谋私干预经济活动,维护工程建设领域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