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生态环境局原局长彭某违反环保程序滥用职权案

某省生态环境局原局长彭某违反环保程序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彭某在担任某省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职务便利,对三家环保企业违规降低审查标准。其通过篡改审批流程、伪造专家意见等方式,为相关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风险。涉案金额共计3.8万元,赃款用于个人奢侈品消费及偿还赌债。2023年3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违规操作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违法事实。彭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二审期间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作认罪认罚。该行为导致某省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数据失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破坏生态环境监管公信力。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彭某提出上诉后,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二审,审查期间调取了生态环境部专项审计报告及企业环保验收材料。

判决结果

彭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违法所得3.8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应严守环保审批程序,维护生态安全底线,任何滥用职权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