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交通局处级干部林某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林某在担任某市交通局工程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某高速公路扩建项目审批流程。通过伪造工程验收文件、篡改招标程序等方式,帮助特定企业以低于市场价30%的报价中标,非法获取国家财政资金320万元。涉案资金被用于林某个人奢侈品消费及境外房产投资。2022年3月,某市纪委监委根据群众举报启动调查,发现其长期通过打招呼、操纵评标等手段违规操作多个市政工程项目,累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逾500万元。林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00万元,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严重破坏工程建设领域公平竞争秩序,导致多个项目因程序违法被责令重新评审,造成公共资源重大损失。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于2023年5月受理案件,经审理认定林某滥用职权违法事实。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采纳原审认定的事实与证据。
判决结果
二审判决林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其违法所得32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人员必须严守工程建设领域程序规定,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