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级干部杜某滥用自由裁量权案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级干部杜某滥用自由裁量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3月,杜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负责招标文件审核及评标组织的职务便利,通过操纵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的资格条件等方式,帮助三家关联企业违规中标市政工程项目。在某开发区地下管网改造招标中,杜某收受企业负责人王某所送现金15万元,故意将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缺陷的企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涉案金额累计达20万元,其中12万元用于个人投资理财,3万元用于偿还信用卡债务,其余5万元被挥霍。2023年8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查中发现杜某及其亲属名下资产异常增长线索,经审计确认其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杜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还赃款8万元,但在侦查阶段仍拒不承认部分受贿事实,导致案件取证困难。该行为造成多个市政项目工程质量不达标,直接经济损失逾500万元。

审理过程

2023年9月某市监察委立案调查,11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024年1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4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杜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其违法所得2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招投标监管人员须严守自由裁量权边界,防止权力寻租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