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生态环境局原处长邓某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案

某省生态环境局原处长邓某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邓某在2018年至2021年担任某省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督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其通过伪造企业环保验收材料、篡改现场检查记录等方式,为6家化工企业办理违规环评手续,致使超标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得以实施。涉案金额达280万元,其中150万元通过亲属控制的空壳公司转为固定资产,其余资金用于个人奢侈消费及偿还债务。2022年群众举报后,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发现原审证据不足,案件经检察机关提起再审抗诉,法院依法重新审理。邓某在再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但拒不交代剩余赃款去向,导致国家环境监管制度形同虚设,造成区域水质严重污染及生态修复费用损失逾500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启动初查,因原审证据链不完整由检察院提起再审抗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最终作出改判决定。

判决结果

邓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破坏环境监管秩序的严重危害,再审程序确保司法公正,警示公权力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行使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