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副局长林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林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审批项目审核权,通过违规加快办理、降低审查标准等方式,为三家房地产企业提供便利。其中在某开发区商业综合体项目审批中,收受企业贿赂200万元,违规批准未达规划条件的建设方案。该行为导致项目违规施工,造成财政损失800余万元。2023年8月,群众举报其长期存在权钱交易行为,市纪委监委启动调查程序,查封其名下房产三处。林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其行为严重破坏行政审批公正性,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引发多起行政诉讼案件。
审理过程
案件由群众举报线索启动调查,经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林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林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涉案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以权谋私干预经济活动,凸显行政审批领域权力监督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