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原副局长程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程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处长期间(2018-2021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行政执法案件办理。通过伪造案件材料、篡改执法程序,为某私营企业主王某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国家执法损失共计280万元。其通过收受企业主给予的现金、购物卡等方式非法获取财物,涉案金额达280万元,赃款主要用于个人投资及挥霍。2022年5月,群众举报其违规行为,某市纪委监委启动调查程序,经初核发现程某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程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件导致多起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失当,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公信力,造成财政资金重大流失。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委依程序立案调查,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认定程某构成滥用职权罪。
判决结果
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十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调查程序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司法执法领域权力监督缺失风险,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程序正义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