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财政局原副局长丁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3月期间,丁某利用其担任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职务便利,在组织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通过伪造供应商资质文件、篡改评标参数等方式违规操作,导致三家关联企业以明显高于市场价中标。涉案金额累计达15万元,其中8万元用于个人投资理财,7万元用于购置高档轿车,剩余资金通过亲属账户洗白。纪委监委在核查某县市政工程招标异常情况时,发现丁某多次干预采购程序的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其违法事实。丁某在审查调查阶段主动退缴违法所得12万元,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造成财政资金损失超300万元,导致多个公共项目工程质量不达标,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5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年7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丁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揭示政府采购领域权力寻租风险,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程序正义,维护财政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