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财政局采购科原科员田某超越职权违规采购案
案件事实
2019年至2022年期间,田某在担任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员时,利用负责招标文件审核的职务便利,多次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决定将财政资金违规分配给特定供应商。其通过伪造供应商资质、篡改招标参数、操纵评标委员会等方式,先后在3个市政项目中为关联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涉案金额达15万元。赃款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购买奢侈品,造成国家财政损失共计80万元。2023年群众举报后,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发现田某在2018年曾因类似行为被初审认定为违纪,但因证据不足未予立案。经补充证据后,检察机关提起再审程序。田某在案件审理中主动退缴赃款6万元,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未获得谅解。案件暴露出政府采购领域权力监督缺失问题,导致公共资金被非法侵占,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启动再审程序,检察机关补充证据后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田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不得超越职权干预采购流程,强化对政府采购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