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国资委原副主任张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案

某省国资委原副主任张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张某在担任某省国资委副主任分管国企改制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某市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程序。通过虚构资产评估报告、伪造职工安置方案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改制企业资产,非法获取差价利益共计320万元。涉案资金部分用于张某个人挥霍,部分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案件因群众举报某市国企改制中出现资产流失问题而触发,某市监委介入调查后发现张某多次违规操作且拒不配合说明。张某在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赃款200万元,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直接导致某市改制企业国有资产流失超5000万元,严重破坏国企改革秩序,引发职工群体性信访事件。

审理过程

某市监委依线索立案调查,经初步核实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张某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其违法所得32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八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改制中权力寻租行为对国有资产安全的严重危害,强调监督机制在体制改革中的关键作用。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