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处级干部马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马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处处长期间,利用负责企业资质审核的职务便利,通过降低审查标准、伪造审批材料等方式,为三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其在审批过程中收受企业贿赂,涉案金额达28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理财,其余资金被其亲属占有。2023年1月,某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后启动调查,经审计发现马某多次在审批项目中收受好处费。案发后,马某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多起违规建设项目进入市场,造成公共财产损失逾500万元,严重破坏行政审批秩序。
审理过程
2023年2月立案侦查,同年5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7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案。
判决结果
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防止权力寻租损害行政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