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医疗系统陆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陆某在担任某省卫健委副主任期间,利用分管药品集采的职权,通过违规干预招标程序、虚增药品采购价格等方式,为特定医药企业谋取利益。其以虚假合同、伪造审批文件等手段,累计非法套取财政资金28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理财,其余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及日常消费。2023年10月,某省审计厅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医疗采购领域资金异常流动线索,经初步核查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陆某在初核阶段主动交代部分违纪事实,但未退缴全部赃款。案件涉及某省多家公立医院,导致医疗资源错配,加重患者负担,造成公共财产损失逾300万元。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涉案企业账目、电子数据及行贿人证言,陆某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
审理过程
2023年11月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经三个月侦查形成完整证据链,于2024年2月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组织专家证人出庭说明医疗采购流程规范。
判决结果
被告人陆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违法所得2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追缴违法所得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干预医疗采购等公共事务,维护医疗领域公平秩序需完善权力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