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司法厅原厅长唐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唐某在担任某省司法厅厅长职务时,利用其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权便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擅自批准3起涉企行政处罚案件,通过伪造审批材料、干预执法程序等方式为关联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涉案金额共计4.8万元,其中2.3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剩余部分通过亲属账户违规投资获利。2023年3月,某省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唐某违规干预执法线索,经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其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认罪悔罪。该行为导致3家企业因程序违法被错误处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公信力,引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于2023年8月受理案件,经庭前会议确认管辖权后开庭审理;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24年1月依法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唐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司法执法人员必须严守程序正义,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法治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