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自然资源局原处长马某滥用职权案

某市自然资源局原处长马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期间,马某在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处处长职务时,利用负责土地审批工作的便利,违规干预某地块的公开出让程序。通过向开发商泄露竞拍底价、操纵竞拍规则等方式,帮助某房地产公司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价格获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致使国家土地出让收入损失约80万元。案发后,群众举报线索引发调查,经审计发现马某在3宗土地出让项目中存在违法干预行为。马某主动退缴非法所得45万元,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严重破坏土地市场秩序,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引发社会对公权力滥用的广泛关注。

审理过程

2022年7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年12月移送审查起诉,2023年1月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认定马某构成滥用职权罪。

判决结果

法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土地出让等经济活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国有资产安全。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