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卫健委厅级干部何某挪用公款再审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何某利用担任某省卫健委财务主管职务便利,通过伪造药品采购合同的方式,将单位专项医疗基金共计18万元转入其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账户。该资金被用于为该企业获取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导致公款长期无法追回。案发后经巡视巡察发现,某省卫健委在药品采购监管中存在重大漏洞,遂启动专项调查。何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6万元,但剩余12万元仍无法追回。其行为造成国家医疗专项资金损失达15万元,严重破坏医疗系统资金管理秩序。2023年3月,某市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经司法审计确认其挪用行为,案件经检察机关提起再审公诉后移送法院审理。
审理过程
案件经巡视巡察线索启动,由某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经司法审计确认事实后,检察机关提起再审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何某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涉案赃款12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医疗系统公职人员须严守资金监管职责,防范公款被用于违规担保等非正常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