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卫健委原副主任肖某徇私舞弊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肖某在担任某省卫健委副主任职务期间,利用分管医疗设备采购工作的便利,通过虚构招标程序、伪造验收材料等方式,为三家医疗器械公司违规获取政府采购合同提供帮助。其通过亲属账户接收企业赠送的购物卡共计12万元,其中6万元用于个人挥霍,3万元送给其子用于留学费用,剩余3万元被其存入单位小金库。2023年3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医疗设备采购异常数据,经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后移交检察机关。肖某在审查调查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交代犯罪事实,但其行为导致某省三家医院采购高单价劣质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7万元。案发后相关医疗器械公司被依法查处,涉案设备已被责令更换。
审理过程
案件经巡视巡察发现线索,由某省监委立案调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启动再审程序,重点审查肖某职权滥用与经济损失的因果关系,最终作出再审判决。
判决结果
肖某犯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2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医疗采购,维护医疗医药领域公平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