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孙某徇私舞弊案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孙某徇私舞弊案

案件事实

孙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期间(2018-2022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招投标活动。其通过收受某投标企业负责人财物,多次篡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操纵评标专家人选,帮助关联企业中标市政工程项目。涉案金额累计达32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购房,70万元存入境外账户,其余资金用于日常挥霍。2022年6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管理的三个项目中标价格均低于市场价20%,经线索移交某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孙某在调查中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多个市政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逾500万元,且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审计局移送某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经初核后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孙某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招投标领域权力寻租危害,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程序正义,防止滥用职权损害公共利益。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