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土地出让领域孙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孙某利用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的职务便利,通过违规调整土地出让条件、降低竞拍门槛等方式,为三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在审核某开发区地块出让方案时,故意隐瞒地块地质隐患,违规批准以低于市场价30%的标准出让土地,累计非法获利320万元。2023年3月,某县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孙某涉嫌违法,经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孙某在案发后主动退缴赃款200万元,并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该行为导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流失逾5000万元,且引发多起后续违规开发项目,造成区域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县纪委监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孙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孙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土地出让领域权力监督缺失风险,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自由裁量权边界,防止权力寻租损害国有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