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自然资源局罗某徇私舞弊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期间,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罗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审批中为3家民营企业违规操作。通过伪造地质勘探报告、降低出让条件等方式,帮助相关企业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价格获取工业用地,累计涉及土地出让金流失200万元。该局内部审计于2023年7月发现异常数据,经监察机关调查,确认罗某通过亲属账户接收好处费共计180万元,部分用于个人海外置业,部分用于偿还赌债。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罗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二审期间主动交代剩余赃款去向并退缴赃款120万元。其行为导致国家土地出让收入重大损失,破坏当地土地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引发多起企业违规占地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审计厅线索移交,经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审理后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五年,罗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罗某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其退缴的120万元赃款上缴国库,剩余60万元赃款继续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一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土地出让领域权力寻租风险,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职责边界,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国有土地资源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