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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住建局原处长赵某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间,赵某在担任某市住建局工程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某市政工程招投标程序。通过伪造工程量清单、篡改评审专家名单等方式,帮助特定企业中标并获取5万元非法利益。其行为导致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造成公共财产损失28万元。2023年1月,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线索,经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赵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在再审程序中发现原审证据链存在重大瑕疵,赵某滥用职权行为与违反法定程序的关联性被重新认定,其违法所得来源亦被追溯。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受理并启动再审程序,经过庭前会议、证据审查及公开审理,最终作出再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赵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工程建设领域公平正义。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