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税务局原局长彭某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案

某市税务局原局长彭某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间,彭某在担任某市税务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企业所得税的职务便利,超越职权擅自决定对辖区内12家民营企业进行违规税收减免。通过伪造企业财务报表、虚增应纳税额等方式,帮助相关企业非法获取税收优惠资金共计280万元。该资金部分用于个人挥霍,部分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2023年7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任职期间税收管理存在重大异常,随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彭某在初查阶段主动交代部分违法事实,并退缴赃款150万元。其行为导致国家税收流失达320万元,严重破坏税务机关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委立案调查,经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审理,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彭某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

判决结果

被告人彭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基层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损害国家利益的严重性,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职权边界,规范执法行为。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