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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交通厅原厅长韩某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韩某在担任某省交通厅厅长职务时,利用其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的职权,违规干预某高速公路项目招投标程序。通过要求下属单位伪造工程预算文件,韩某擅自批准将项目发包给关联企业,帮助该企业以虚增工程造价方式套取国家资金。涉案金额达15万元,其中8万元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其余资金用于个人奢侈消费及偿还债务。2022年,某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线索,经监察机关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韩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0万元,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国家财政损失超200万元,且引发多起工程质量事故,造成公共安全隐患。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省监察机关初核后移送检察院,检察机关启动再审程序,依法传唤韩某及涉案单位,调取招投标档案与财务凭证,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判决结果

韩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金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管理人员必须严守职权边界,滥用职权不仅损害公共利益,更破坏工程建设领域的公平竞争秩序。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