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财政局采购科叶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间,叶某在担任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员时,利用负责招标文件审核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供应商资质、篡改评标参数等方式,违规干预3个市政工程项目招标。其先后收受某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的现金贿赂共计320万元,其中120万元用于个人购房,200万元存入境外账户。2023年10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政府采购资金异常流动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叶某犯罪事实。案发后叶某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该行为导致3个重点项目超预算支出累计达480万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严重破坏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2023年10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2023年12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3月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认定叶某构成滥用职权罪。
判决结果
叶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涉案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揭示基层采购岗位权力寻租风险,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政府采购程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