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医疗医药系统原厅级干部何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3年期间,何某在担任某市医疗物资采购中心主任职务时,利用其审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的职权,通过伪造供应商资质文件、篡改招标程序等方式,违规操作价值280万元的呼吸机采购项目。其采取'明招暗定'手段,与三家医疗器械公司合谋虚增设备价格,将合同金额从原预算120万元抬高至250万元,非法获取差价部分用于个人消费及境外投资。2022年6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采购流程异常线索,启动调查程序。何某在初核阶段主动交代部分违法事实,但拒不退还非法所得。案件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原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三年,但其所在单位认为量刑过轻申请再审。经再审查明,何某行为直接导致三家医院采购设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医疗事故损失达600万元,且其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赃款200万元,最终认定其滥用职权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纪委监委初核立案,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后移送法院,原审判决后因量刑争议启动再审程序,最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何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赃款280万元全部追缴,其所在国企因管理失职被责令承担600万元经济损失。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八条、第九十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程序规范,滥用职权破坏医疗物资公平分配,损害公共利益与患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