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教育厅原厅长陈某超越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某省在巡视巡察中发现省教育厅存在重大违纪问题。时任省教育厅厅长陈某利用职务便利,超越职权范围违规审批民办教育机构设立,通过虚构招生指标、虚增项目预算等方式,为特定教育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在2018年至2022年期间,陈某个人非法收受企业贿赂共计28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理财,其余资金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案发后,陈某虽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但拒不交代剩余资金去向。其行为导致多所民办学校违规招生扰乱教育秩序,造成财政资金损失超500万元,引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强烈质疑。
审理过程
2022年巡视组移交线索后,检察机关对陈某立案侦查,经调查取证、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进入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程序。
判决结果
陈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其未说明的130万元赃款依法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权力必须依法行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更应严守职责边界,防止以权谋私破坏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