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张某徇私舞弊案
案件事实
2020年5月,张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职务便利,多次违规干预招标程序。其通过泄露招标底价、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方式,帮助某建筑公司中标3个市政工程,累计造成国家损失约80万元。2021年3月,群众举报张某存在权钱交易行为,纪委监委随即启动调查程序,发现其收受该企业贿赂共计2.3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张某在一审中未主动退赃,但在二审期间配合调查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认罪态度较好。该案导致当地招投标市场秩序严重受损,多起同类项目出现围标串标现象,引发社会广泛质疑。
审理过程
该案经某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张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张某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3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揭示招投标领域权力寻租风险,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程序正义,杜绝滥用职权破坏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