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自然资源局谭某滥用职权强令违法执行案
案件事实
2019年3月至2021年6月期间,谭某利用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便利,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强令下属事业单位在未完成征地补偿安置的情况下推进某地块出让程序。其通过篡改土地权属证明、伪造规划审批文件等方式,帮助某房地产公司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价格获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造成国家土地出让收入损失28万元。2021年8月,某县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线索,经初核后立案调查。谭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15万元,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因原审程序存在瑕疵,经上级法院提审后启动再审程序,最终确认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谭某滥用职权行为导致相关土地项目无法按规范流程推进,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且破坏了土地市场公平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县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原审法院于2022年1月作出有罪判决,后因证据采信问题发回重审,再审程序于2023年4月完成审理。
判决结果
谭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人员须严守土地出让法定程序,滥用职权强令违法执行将严重损害国有资产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