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财政局原局长程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程某在担任某省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时,利用主管政府采购工作的便利,强令下属单位违规操作招投标程序。通过篡改采购文件、设定排他性条款等方式,帮助特定供应商中标,累计非法获取财物达280万元。赃款部分用于个人购置房产,部分通过虚开发票方式侵吞财政专项资金。2021年10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其违规操作线索,经初核后移交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程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赃150万元,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导致某政府采购项目损失620万元,严重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于2022年3月受理案件,经审理认定程某构成滥用职权罪。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于2022年7月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程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政府采购领域权力寻租危害,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程序正义,维护财政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