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税务局厅级干部蔡某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案

某省税务局厅级干部蔡某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蔡某自2018年起在担任某省税务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税收征管流程。其通过伪造纳税人资质材料、篡改税收计算系统数据等方式,为12家企业在增值税退税、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2019年5月至2021年8月间,蔡某先后收受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等人贿赂共计28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奢侈品购置,80万元存入其控制的境外账户,5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22年3月,某县税务干部在办理企业税收优惠时发现异常数据,经群众举报线索核查,省监委对蔡某立案调查。调查发现蔡某通过虚构企业经营状况、违规审批减免税项目等手段,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达1200万元。蔡某在留置期间主动退缴赃款180万元,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滥用职权行为严重破坏税务系统公正性,导致多起税收优惠政策被违规套用,引发纳税人对税收公平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本案经某省监委初核后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七年。蔡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蔡某因滥用职权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追缴违法所得28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揭示税务系统内部监管漏洞,警示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税收征管法定程序,维护国家财政安全。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