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处级干部谭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0月期间,谭某利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处处长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构审批材料、违规降低审查标准等方式,为3家民营企业在资质审核中提供帮助。其在审批某市政工程项目时,故意隐瞒企业存在重大违规记录,导致该项目未经法定程序即获得许可,涉案金额达320万元。赃款通过谭某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部分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22年12月,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谭某异常资产变动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其违法事实。谭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赃280万元,并认罪悔罪。该违规审批行为导致市财政损失逾400万元,引发群众对行政审批公正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委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谭某提出上诉,案件经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谭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其违法所得32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行政审批程序规范,滥用职权破坏政府公信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