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处长吴某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吴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处处长期间,利用负责企业资质审核的职务便利,违规为三家未达标准的企业办理经营许可。通过伪造材料、篡改审查结果等方式,帮助上述企业规避实质性审查,累计获取非法利益15万元。该行为导致三家企业在未具备法定条件情况下开展违规经营活动,造成当地市场秩序混乱。2023年3月,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吴某违规审批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其存在严重渎职行为,涉案资金部分用于个人及亲属日常消费,部分存入境外账户。吴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赃款8万元,并交代剩余资金转移路径。
审理过程
原案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经群众举报启动再审程序,历时18个月完成证据补强与司法鉴定,最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吴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须严守权力边界,防止以权谋私破坏行政审批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