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税务局科级干部钟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19年6月至2022年3月,钟某在担任某市税务局征管股干部期间,利用负责企业税收优惠审核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构企业资质、篡改申报材料等方式违规审批税收减免。其先后收受5家企业的贿赂共计12万元,其中6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3万元借给亲属投资房地产,剩余3万元被挥霍。2022年5月,某市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钟某所在部门存在异常税收减免数据,随即启动调查程序。经审计确认其违法所得后,钟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认罚。该行为导致相关企业实际偷逃税款达480万元,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损失。钟某滥用职权行为严重破坏税务监管秩序,扭曲公平竞争环境,引发纳税人对税收政策执行公正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经巡视巡察线索移交至纪检监察机关,启动初核程序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受理并开展再审程序,最终通过庭审审理形成判决。
判决结果
钟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税务系统公职人员必须严守执法程序,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