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任某超越职权擅自决策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任某在担任某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时,利用其分管教育基建项目的权限,违规审批三所中学改扩建工程。通过伪造招标文件、虚增工程造价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非法获取合同差价共计320万元,其中150万元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用于购房投资,其余资金被用于个人挥霍。2023年10月,某省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集团资金流向异常,随即启动调查程序。任某在初核阶段拒不配合,销毁部分财务凭证,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赃款200万元并认罪悔罪。该案导致公共教育资金严重流失,三所项目因质量问题被责令重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400万元。
审理过程
本案由某省纪委监委依程序立案调查,经初步核实后移送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4年1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任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违法所得32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教育领域国企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破坏公共资源分配的严重危害,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法定职责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