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司法局原副局长唐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案

某市司法局原副局长唐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0年至2022年期间,唐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期间,利用分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便利,通过伪造案件材料、干预案件办理等方式,为私营企业主李某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以 '协调关系费' 名义收受李某等人贿赂共计28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购置房产,其余资金通过亲属账户进行非法投资。2023年1月,某市群众通过12389举报平台反映唐某在办理某环保违法案件中存在渎职行为,市纪委监委随即介入调查。经审计发现唐某在近三年内累计违规干预案件12起,造成国家执法损失达60万元。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80万元,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认定唐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庭审中出示了证人证言、书证等关键证据。

判决结果

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六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司法执法人员必须严守职责边界,滥用职权破坏法治权威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