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司法厅原厅长丁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丁某在担任某省司法厅厅长期间,利用职权违规干预重大案件办理,通过伪造审批手续、篡改案件材料等方式,为关联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在处理某国企改制过程中,擅自批准违法拆迁程序,导致国有资产损失超500万元。经纪委监委调查发现,丁某通过虚构工程项目、虚增合同金额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320万元,其中280万元用于个人海外置业,40万元用于奢侈品消费。案发后,丁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悔罪,但其行为已造成司法程序严重失范,导致三起重大案件被错误定性,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丁某提起上诉后,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二审,核实证据后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丁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违法所得32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监察法》第四十五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司法执法领域省部级干部必须严守程序正义,滥用职权破坏法治权威将面临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