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属国企原总经理林某超越职权违规决策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林某在担任某省属国企改制工作组组长时,利用职务便利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决定将企业价值200万元的国有资产以远低于市场价的10万元进行虚假转让。通过伪造改制文件、篡改财务凭证等方式,掩盖其违规操作事实,所得赃款用于个人海外投资及挥霍。2022年5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企业改制资产处置异常,遂将线索移送监察机关调查。经立案调查,查明林某在改制过程中违规干预资产处置程序,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且拒不配合调查。案发后,林某家属退缴赃款80万元,其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但未退清全部违法所得。该行为直接导致企业损失近300万元,引发职工集体上访,严重破坏国企改制工作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察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林某不服提出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期间组织庭审调查并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林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不足部分继续退赔。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改制过程中必须严格规范权力行使,防止公权力私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企改革合法性与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