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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谢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谢某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时,利用其分管土地审批工作的职权,通过违规降低工业用地出让条件、操纵招标程序、隐瞒土地闲置情况等手段,为辖区三家房地产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某县重点工程项目土地出让过程中,谢某授意下属伪造土地评估报告,违规调整容积率指标,致使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损失达150万元。2022年5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线索,经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谢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80万元,并对滥用职权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严重破坏土地管理秩序,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引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影响地方重点工程建设进度。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于2023年7月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谢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土地审批领域权力寻租危害,警示公职人员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