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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国企改制办原主任黄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期间,黄某在担任某市国企改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时,利用负责资产清算的职权便利,强令下属违规操作国有资产处置程序。通过伪造资产评估报告、虚增交易价格等方式,违规将某国企价值200万元的厂房土地以50万元价格转让给关联企业,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损失150万元。案件系某市审计局在国企改制专项审计中发现异常资金流动线索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经立案调查确认黄某存在严重滥用职权行为。黄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万元,但拒不交代其余42万元去向,其行为导致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被迫调整,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经司法审计确认,涉案资金主要用于个人投资及挥霍,造成改制企业经营困难、职工合法权益受损等连锁后果。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判决无罪,检察机关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请再审。法院依法受理后,启动重新鉴定程序,调取审计报告及资金流向证据,组织庭审质证并作出改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黄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追缴违法所得42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改制程序规范,滥用职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需承担刑事追责。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