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财政厅采购处原处长谭某超越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0年12月至2022年6月期间,谭某在担任某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审批的职权,违规将某县教育局申报的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变相转包给关联企业。其通过伪造招标文件、篡改评标结果等方式,擅自决定以高于市场价30%的价格签订合同,非法获取差价利润5.2万元。案发后,谭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配合调查,但其行为导致某县教育局多支出财政资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群众举报线索经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后,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谭某在初审阶段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因涉案金额较大且造成不良影响,检察机关认定其构成滥用职权罪。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委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一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二年。谭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认定谭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政府采购人员须严守法定程序,防止权力异化损害公共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