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教育系统基层自治组织负责人杜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杜某在担任某市教育系统基层自治组织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教育项目审批程序。其通过伪造文件、虚增工程造价等方式,为某私立学校违规获得教育专项拨款提供帮助,导致公共教育资源被不当分配。经审计发现,杜某通过上述手段非法侵吞公款共计2.3万元,赃款主要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及亲属日常开支。2023年3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杜某违规行为线索,经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杜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造成某市教育资源配置失衡,损害政府公信力,引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纪委监委移送检察机关,经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杜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审理并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杜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必须严守程序规范,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教育领域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