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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税务局原局长吴某滥用职权再审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期间,吴某担任某省税务局局长,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税务稽查工作。其通过授意下属降低企业税收征管标准、伪造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等方式,为辖区三家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累计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20万元。2021年审计署专项审计发现该局税收征管数据异常后,案件启动初审程序。吴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但经再审程序调取原始会计凭证及企业账目后,其违法干预经济活动的事实得以完整认定。案发后吴某退缴赃款80万元,主动交代部分违纪行为,但未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该行为严重破坏税收征管秩序,造成国家经济损失且引发多起企业偷税漏税案件。

审理过程

案件经审计发现线索后启动初审程序,因证据瑕疵进入再审程序,历时18个月完成证据重查与法律适用论证,最终由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吴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必须严守法定职责,杜绝以权谋私干预经济活动,维护税收公平与司法权威。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