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卫健委处级干部张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10月期间,张某利用担任某市卫健委药品采购监管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强令下属单位违规执行违法采购程序。通过伪造药品供应商资质、篡改招标评标结果等方式,为三家医药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市属三家医院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价格采购价值150万元的医疗器械。其中涉及某省某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20万元医用耗材,张某收受企业贿赂共计80万元并用于个人投资。2023年3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张某所在部门存在异常采购记录,经初步核查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张某在调查中主动退缴赃款50万元,对违规操作事实供认不讳。该案件导致医疗资源浪费,延误患者治疗,破坏医药购销市场秩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张某滥用职权行为严重违反医疗物资采购监管职责,其利用职务影响力干预正常执法程序,构成典型职务犯罪。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原审法院于2022年12月作出有罪判决,张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再审判决。
判决结果
张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违法所得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医疗系统监管缺失对公共资源的侵蚀,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程序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