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环保集团原项目主管范某强令违法执行案

某市环保集团原项目主管范某强令违法执行案

案件事实

2019年至2021年,范某在担任某市环保集团项目主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环保工程项目审批,强令下属单位伪造环评报告并降低污染防治标准。通过虚增工程量、隐瞒环保不达标事实等方式,为关联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涉案金额达280万元。部分赃款用于个人挥霍,其余通过亲属账户在境外投资房产。2022年审计发现该集团多项环保项目存在数据造假,引发上级纪委介入调查。范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赃150万元并认罪认罚。其行为导致某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恶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1200万元,引发公众对生态环保领域监管失职的强烈关注。

审理过程

案件经审计部门移送后启动再审程序,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范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涉案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人员须严守环保法规,滥用职权干预监管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维护生态安全底线。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