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苏某超越职权案
案件事实
苏某于2020年至2022年任职于某市行政审批局,利用其负责重点项目审批的职权,通过伪造材料、违规干预评审等方式,为3家企业办理资质审批并收受好处费。涉案金额累计达12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7万元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2023年3月,群众举报其违规操作,某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发现苏某多次越权审批,造成公共资金损失逾800万元。苏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6万元,并承认犯罪事实,但对部分违法所得拒不交代。其行为严重破坏行政审批秩序,导致多个不符合条件项目违规上马,引发重大安全隐患。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经初步核实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苏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职权边界,滥用权力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