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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生态环境局原副局长钟某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钟某在担任某省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环评审批的职权,违反《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擅自批准3个违规化工项目环评报告。通过伪造企业环保数据、篡改审查意见等方式,帮助某能源公司等企业取得环评许可,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420万元,其中28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2022年,某省纪委监委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其违规审批行为,启动调查程序。钟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承认滥用职权事实。该行为导致当地水源地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800万元,引发群众对环保执法公正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省监察委员会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原一审因证据不足判决无罪。2023年上级法院依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再审,最终认定钟某滥用职权行为成立。

判决结果

钟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违法所得42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法定职责边界,滥用职权破坏生态环境将依法严惩。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