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银保监局原局长石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石某在担任某省银保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某商业银行贷款审批程序,强令下属分支机构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发放贷款共计870万元。其通过伪造审查材料、篡改风险评估报告等方式,掩盖违规操作事实,导致银行形成不良贷款本金52万元。案发后,某省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局多个贷款项目存在异常审批情况,遂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石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缴违法所得32万元,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暴露出金融监管领域权力寻租、制度执行失范等问题,造成国有金融资产损失,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引发社会对公职人员公正履职的质疑。
审理过程
经某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认定石某构成滥用职权罪。
判决结果
判处石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金融监管人员须严守法定职权边界,防止权力异化损害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