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基层医疗单位林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某在担任某县基层医疗单位采购科科长时,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医疗设备采购程序。其通过伪造审批文件、虚增采购价格等方式,擅自将价值18万元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交由关联企业操作,非法收受供应商给予的回扣共计15万元。案发后,某县纪委监委在接到群众举报调查时发现林某存在违规操作痕迹,经审计确认其涉案金额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林某在审查起诉阶段退缴赃款8万元,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医疗设备采购成本虚高,造成某县基层医疗机构财政负担增加约30万元,且因设备质量问题引发多起医疗纠纷,严重损害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体系。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后,林某提出管辖权异议并要求证人出庭,检察机关补充证据后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组织被告人与辩护人进行质证辩论。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15万元及孳息。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医疗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程序规范,杜绝权力寻租行为,维护医疗资源分配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