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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基层自治组织王某超越职权案

案件事实

王某自2018年起担任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采购程序。其通过篡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伪造供应商资质材料等方式,擅自决定将200万元财政资金定向拨付给关联企业,导致多个政府采购项目被违规操作。涉案资金主要用于王某个人投资及家庭支出,部分款项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2021年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异常数据,经立案侦查确认王某滥用职权行为。王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二审期间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认罪悔罪,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逾120万元。该行为严重破坏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秩序,导致多个项目质量不达标,引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员会初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公开审理,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王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基层权力监督缺失风险,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职权边界,维护政府采购公正性。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