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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卫健委原副主任徐某滥用自由裁量权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徐某在担任某省卫健委副主任期间,负责医疗物资采购及药品招标工作。其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中多次违规干预招标程序,通过设置偏向特定企业的技术参数、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中标,累计非法获取财物320万元。涉案资金主要用于个人投资及挥霍。2022年,纪委监委在查处医疗系统腐败问题时发现徐某存在异常财产变动,启动立案调查。徐某在初审阶段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但拒不退缴全部赃款。该行为导致某省多家医院采购高价劣质医疗器械,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逾500万元,严重扰乱医疗物资市场秩序。案件审理中查明其长期通过'阴阳合同'虚增采购价格,且在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违规审批防疫物资采购,致使3000套不合格防护服流入医疗机构。

审理过程

该案经某省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因原审存在关键证据遗漏,法院决定启动再审程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采纳监察机关补充调查材料。

判决结果

徐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医疗系统监管漏洞,警示公职人员必须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维护药品采购公平性。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